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3170F/2026-00210
发文字号:
两江府〔2026〕109号
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6-30
发布日期:
2026-07-01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部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部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部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两江规资文202669)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翠云街道、鸳鸯街道32260平方米的国有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部分)项目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630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