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两江规资文〔2026〕5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两江新区仙桃街道14.695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具体用地范围包括:1.区间线路:悦港北路站至终点0.4215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44.17-252.28米),悦港大道站至悦港北路站2.388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51.97-266.94米),椿萱大道站至悦港大道站1.686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75.17-280.8米),中央公园西站至椿萱大道站2.2492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9.04-274.48米),鲁家沟站至中央公园西站2.16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52.02-257.46米);2.轨道站点:悦港北路站0.983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44.77-259.07米),悦港大道站1.2957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1.88-276.9米),椿萱大道站1.3153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82.33-296.36米),中央公园西站2.1954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5.17-292.52米)。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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