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3170F/2026-00107
发文字号:
两江府〔2026〕86号
发布机构:
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6-01
发布日期:
2026-06-02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体裁分类:
规划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拨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的请示》(两江规资文〔202653)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意将位于两江新区仙桃街道14.695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S2-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具体用地范围包括1.区间线路:悦港北路站至终点0.4215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44.17-252.28米)悦港大道站至悦港北路站2.388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51.97-266.94米)椿萱大道站至悦港大道站1.686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75.17-280.8米)中央公园西站至椿萱大道站2.2492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9.04-274.48米)鲁家沟站至中央公园西站2.161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52.02-257.46米)2.轨道站点悦港北路站0.983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44.77-259.07米)悦港大道站1.2957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1.88-276.9米)椿萱大道站1.3153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82.33-296.36米)中央公园西站2.1954公顷地下空间使用权(黄海坐标265.17-292.52米)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

                              202661

(此件公开发布)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