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翠庄园一期40栋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两江新区鸳鸯街道湖云街8号逸翠庄园一期40幢1号业主于2026年1月8日申请在其楼栋花园处增设室外电梯,经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具备增设电梯条件。现将其书面申请、授权委托书、增设电梯示意图等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期从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止(7天)。
公示期间,若业主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2026年6月4日前到鸳鸯街道315办公室现场进行书面反映,并附上业主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335号315办公室,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23-86015003。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自动放弃权利。
附件:1.书面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增设电梯示意图
4.业主书面同意意见
5.增设电梯费用分担协议
6.施工图
7.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8.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9.消防技术标准说明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政府鸳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