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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97922A/2026-00108
发文字号:
两江水利许可〔2026〕48号
发布机构:
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7-03
发布日期:
2026-07-21
标  题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龙脊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有效性: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关于龙脊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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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龙脊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报告》编制单位(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6年6月18日向我局报送了《报告》报批稿,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报告》河道评价标准为100年一遇,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涉河建筑物为跨盘溪河桥梁,位于两江新区龙山片区。

       桥梁平面位于直线上,桥梁按照双幅桥进行布置,桥梁按照垂直于路线布置,左幅桥梁设计起点K0+070.2,终点桩号为K0+207.8,左幅桥全长137.6m,桥跨布置为(40+53+37)m预应力混凝土变高现浇连续箱梁桥;右幅桥梁设计起点K0+068.2,终点桩号为K0+207.8,右幅桥全长139.6m,桥跨布置为(40+53+39)m预应力混凝土变高现浇连续箱梁桥。桥梁范围内路线共设2段纵坡,桥梁位于-3.5%、1.55%的纵坡上。

       标准段桥面横向布置形式:3.75m(人行道)+14.5m(车行道)+3.75m(人行道)=22.0m。桥梁在起点段位置,因道路增设右转匝道,桥梁局部位置做加宽设计,最大加宽宽度为3m,加宽后桥梁全宽25m。

桥梁下部结构采用花瓶墩,顶宽7m,支座横向间距5m,基础采用承台桩基础,承台厚2.5m,桩基直径1.6m。桥梁承台开挖时,采用肋柱式锚杆挡墙或排桩锚索挡墙做支护。桥墩采用C40混凝土,桩基采用C35水下混凝土。桥墩桩基础嵌入完整中风化岩层或微风化岩层的深度均不小于4倍桩径。桥台均采用轻型桥台,台帽厚2.0m,桩基直径1.2m,桩基采用C35水下混凝土。桥台桩基础嵌入完整中风化岩层或微风化岩层的深度均不小于4倍桩径。

       本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建设。

     (二)本批复不能代替行业部门对项目本身设计的审批,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书面告知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五)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书面通知我局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本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龙山街道应加强对本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后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管。

        附件:1.龙脊广场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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