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两江新区龙盛数智化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10-500112-04-04-395968)和《两江新区龙盛数智化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兴镇,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由新建六栋生产厂房、一栋宿舍、一个地下车库,改建一栋总装厂房和已建门卫组成,工程规划用地面积88352.52m2,总建筑面积82857.00m2,总计容建筑面积85521.01m2,建筑密度32.87%,容积率0.97,绿地面积1.32hm2,绿地率14.96%。项目总用地面积8.84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量11.88万m3(其中表土剥离0.47万m3),总填方量1.21万m3(其中表土回填0.47万m3),弃方10.67万m3。弃方中8.60万m3运至六纵线(寨子路至六横线段)道路工程(K11+680~K12+110段)回填,2.07万m3运至重庆两江新区龙兴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回填场回填。项目布置施工生活区1处/0.05hm2,布置表土堆放场1处/0.18hm2。项目已于2026年5月开工(含施工准备期),计划于2028年4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33425.4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644.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8.84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设定。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4.96%。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总投资672.8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551.18万元,方案新增121.6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4.96万元,监测措施费16.83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42.42万元,独立费用28.90万元,基本预备费6.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36942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及时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 1.两江新区龙盛数智化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两江新区龙盛数智化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3.两江新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专家组名单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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