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申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新申新电子陶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411-500109-04-01-408947)和《重庆新申新电子陶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重庆新申新电子陶瓷材料新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街道水土工业园区,项目主要由土石方工程、建构筑物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组成,规划用地面积 49941m²,总建筑面积约52619.42m²。 本项目在红线范围内布设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砂石料堆放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未设置施工便道。 项目总占地面积 5.40hm²,其中永久占地 4.99hm²,临时占地 0.41hm²。项目总挖方量 11.83万m³,总填方量 7.76万m³,无借方,余方4.07万m³,余方运至845 厂土石方回填场。本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 (迁)建。建设工期为2025年12月至2028年4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项目总投资 502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2352 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 2028 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40hm²。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 97%、土壤流失控制比 1.0、渣土防护率 94%、林草植被恢复率 97%、林草覆盖率 9.63%。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20.7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73.1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47.55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61万元,植物措施费0.33万元,监测措施费18.29万元,临时措施费7.00万元,独立费用11.49万元,基本预备费2.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5658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
(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七)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附件: 1. 重庆新申新电子陶瓷材料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特性表
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利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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