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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1730Y/2026-001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6-05-08
发布日期:
2026-05-08
标  题
公  告(宸竹盛业(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公  告(宸竹盛业(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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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6年4月3日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渝两江人社二片区监理告〔2026〕31号),拟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辛江霞2025年10月工资2281.52元。如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或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渝两江人社二片区监理告〔2026〕31号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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