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会务、后勤、保密、办公信息化、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职责。承担上级目标任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分解、督办工作职责。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牵头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安全综治、应急值守、信访稳定、节能减排、数字重庆建设、标准化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党的建设和宣传信息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和党风廉政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制定民政宣传工作计划,负责政务宣传、政务信息编报、新闻发布工作。
(三)福彩事业发展和财务科。指导本地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工作。牵头做好民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四)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科。负责贯彻落实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承担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执法监督等职责。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镇街党组织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相关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负责牵头统筹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优化提升线下服务窗口“一站式”功能,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统一行使民政相关行政执法权。
(五)社会救助科。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刚性支出家庭认定、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承办区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统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
(六)区划地名科。贯彻落实行政区划、地名、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政策。拟订行政区划规划,承办全区行政区划变更、考察论证和申报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地名监督管理,承担政策法规赋予的地名审核、报批、备案公告和地名文化保护传承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负责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和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当选证书颁发以及面向社会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等相关政府职能具体事项。
(七)社会事务科。贯彻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指导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流动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统筹民政领域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及慈善信托、慈善组织相关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
(八)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以及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备案。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指导镇街管理敬老院。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重庆市两江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